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创新能力是当代法学人才的核心素质之一,法学高等教育理应将实践创新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法学实践教学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学理论能力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还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教学理念未涵括培养创新能力、教学内容未考量创新能力、课程设置未念及创新能力、实践教学评估机制未包含创新能力的问题。文章分析建议将创新能力培养的理念融入法学实践教学,将创新能力培养明确为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增设一系列培养创新能力的法学实践课程。在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估机制时,将创新能力作为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