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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1日下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局长肖占武等7人腐败大案。
被告人肖占武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其他被告人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肖占武认罪服法,表示不上诉。
这个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腐败案件虽尘埃落定,而它带给我们的反思却刚刚开始。
凶杀案牵出腐败大案
2002年12月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是征管处41岁的女处长,她被凶犯用钝器打击头部惨死在办公室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这起命案,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确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此人是北京市一个41岁的无业人员,名叫闫福龙,与国税局有商务往来。警方查明他在呼和浩特市多家银行存有460万元人民币和4万美金,巨额存款的来源非常可疑。
2002年12月21日,闫福龙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在否认涉嫌杀人的同时,却供出了向肖占武行贿10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3年1月23日,赛罕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行贿犯罪逮捕了闫福龙。
几乎与此同时,肖占武离开了担任10年之久的国税局局长兼党组书记的职位,出任自治区第九届政协常委等职。
200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的交办函和一封群众举报信。
举报信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肖华借助其父肖占武的权力,插手国税局内部事务,牟取私利,二是肖占武以闫福龙的名字在呼和浩特市多家银行存有巨额赃款。
初查发现,闫福龙和肖占武私人关系密切,闫福龙对自己向肖占武行贿的问题供认不讳,同时还发现肖占武的家庭成员在多家银行有数百万元的存款。
同年6月23日,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肖华、肖颖、陈爱国立案侦查,同时决定对三人刑事拘留。
肖华、肖颖、陈爱国和肖华的同居男友韩勇很快就归案了。
他们供认了窝藏、转移赃款赃物的犯罪事实,提供了赃款赃物的窝藏地点,讲明赃款赃物的所有人是肖占武。
此时的肖占武寝食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感到检察机关已经兵临城下,他已经是四面楚歌、大祸临头了。
他曾想到去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又想到四十年的奋斗成果会一无所有,甚至还幻想着案发前的攻守同盟能够让四个年轻人为他提供一个避难所。
6月28日,肖占武被立案侦查。
这一天,自治区政协召开常委会,肖占武来到办公楼准备出席会议,在楼梯口,检察官传唤了他。
肖占武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一言不发,负隅顽抗。
与此同时,另一组检察官在多个地点展开搜查,扣押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赃款和大批黄金首饰。
检察官随即向肖占武宣布了刑事拘留的决定,肖占武看到大势已去,心理防线彻底崩溃,采取了和检察机关合作的立场,坦白交代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
行贿者多达七十人
1942年10月,肖占武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一个蒙古族家庭,3岁丧母,1963年至1968年在内蒙古师范学院学习,大学尚未毕业,父亲也去世了。
他的第一个工作岗位是农村中学教师,经过艰苦奋斗,1982年,他成为家乡的一個镇党委书记。第二年,他被破格提拔为哲里木盟行政公署副盟长,年仅40岁就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一干就是10年。
1992年,肖占武出任内蒙古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升到正厅级领导职位。第二年,他担任了内蒙古税务局局长兼党组书记的职务,第三年,国税和地税分家,他成为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第一任局长兼党组书记,任职将近10年。
这10年,肖占武树立了绝对的领导权威。
由于副职都是他提拔的,几个副局长对他唯命是从,他的家长制作风日益严重,民主集中制遭到很大破坏,领导民主决策会议变成了走过场,变成了肖占武的一言堂。
从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国税局组建10年来的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办公会议纪要获悉,1994年之前的重大决策曾记录了有不同意见,但之后,再也没有反对意见,肖占武在实质上已垄断了决策权,导致其对权力的滥用。
内蒙古国税系统有1万多名税务干部,归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总局每年给内蒙古国税局下拨7亿多元经费,其中有3亿多元的分配权由肖占武掌握。
肖占武不仅掌握着内蒙古国税局中层干部的任免权,还掌握着市县两级国税局正副职局长的任免权。
肖占武的权力炙手可热,他也成为方方面面的公关对象。
肖占武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财物,在国税系统逐渐确立了“办事必须行贿,行贿才能办事”的潜规则。
为了争取基建项目立项和拨款,各地国税局逐渐形成了开会研究、集体决定、公款买单的风气,争先恐后向肖占武行贿。
为了得到提拔重用,有的干部利用各种借口向肖占武行贿。
在案的70名行贿人员中,有59人是税务干部,涉及内蒙古国税系统全部12个盟市,涉及内蒙古国税局很多中层干部。肖占武的犯罪行为给内蒙古国税系统造成的灾难是全方位的,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严重损害了国家税务机关的形象,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肖占武肆无忌惮出卖官职,有的干部乘虚而入,大肆行贿,出现了权门如市的怪异现象。
收回扣不惜损公肥私
在为单位发包工程和购置设备的过程中,肖占武大搞权钱交易,接受11个商人给他的巨额回扣款和好处费,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检察机关查明,早在1996年春季,最先落网的那个闫福龙就认识了肖占武,肖占武帮助他承揽了制作17万套税务登记证铝合金外框的业务。闫福龙以每件8元的价格买入,肖占武指令手下人定价时关照闫福龙,结果以每件12元成交,闫福龙喜不自胜。
闫福龙随后送给肖占武10万元好处费,送给一个处长2万元。
后来,闫福龙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倪健是江苏省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的挂靠人员,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向公司交纳管理费。
1996年底,他在内蒙古通辽市刚干完一项工程,急于承揽下一项工程,他的一位朋友主动找上门来,答应帮助他承揽内蒙古国税局的工程。倪健将信将疑,那个人信心十足,最后,双方约定了中介费的提成比例,签订了协议书。
原来,那个朋友和肖占武是亲戚关系。他们来到呼和浩特市,去肖家拜访,向肖占武讲明了承揽工程的意图,留下了公司的施工资质证书等材料,请求肖占武帮助承揽工程。
肖占武只是说看一下情况再议。
倪健不甘心失去这次机会,就单独找到肖占武的二女儿肖华,请求她鼎力相助,答应给她回扣。
肖华提出按照工程造价的30%支付回扣款,倪健感到无法承受,经过几次讨价还价,最后,商定按照10%支付回扣款。
肖华亲自出马,找到分管工程项目的副局长和部门负责人,要求他们关照倪健。
接着,肖华回家向肖占武说明了她找人打招呼的情况,请求肖占武帮助倪健。
肖占武已经意识到肖华帮助倪健是为了捞取好处,却没有表示反对。
从1997年3月至2000年初,在肖占武和肖华的帮助下,倪健承揽到内蒙古国税局的多项工程,工程总造价3440余万元,倪健按照约定先后付给肖华回扣款214万元。
后来,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倪健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2000年1月,为了推销加油机税控装置,通过朋友介绍,北京市华友化工新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臧灵霞认识了肖占武,她送给肖战武3万元人民币和一块价值6000元的玉佩。
在肖占武的积极支持下,自治区各地的加油站都购买安装了臧灵霞推销的加油机税控装置。
臧灵霞从丰厚的利润中拿出35万元送给了肖占武。后来,臧灵霞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不义财变成加身镣铐
肖占武向法庭供述了这样的犯罪动机:“我收那么多钱财,主要考虑不是我和老伴花用,我们那么大年龄了,花也花不完。虽然我们没有儿子,也没有孙子,还有女儿和外孙,留给她们花费。我当时就是这种想法。”
刚开始的时候,肖占武及时得到了闫福龙被捕的消息,他感到大事不好,但是,并没有惊慌失措,他一方面想方设法打探消息,另一方面召集子女商量对策,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积极进行反侦查活动。
肖家的人已经决定在必要时忍痛割爱,不惜舍弃用闫福龙身份证办理的将近500万元存款。对于没有暴露的赃款赃物,他们想尽办法转移、窝藏。随着刑事诉讼进程,对肖占武的沉重打击接踵而至,他不得不吞下一个又一个苦果。
2004年6月16日,检察机关鉴于肖颖窝藏、转移赃物犯罪情节轻微,对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她随即结束了将近一年的牢狱生活,恢复了人身自由。
第一天开庭的时候,肖颖见到了肖占武,她拉着老父亲的双手泣不成声:“您自己一定要想开点——我们啥也不要啦,就等您回来!只要您身体好好的,我们就是吃糠咽菜也高兴——那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
被告人肖占武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其他被告人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肖占武认罪服法,表示不上诉。
这个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腐败案件虽尘埃落定,而它带给我们的反思却刚刚开始。
凶杀案牵出腐败大案
2002年12月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是征管处41岁的女处长,她被凶犯用钝器打击头部惨死在办公室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这起命案,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确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此人是北京市一个41岁的无业人员,名叫闫福龙,与国税局有商务往来。警方查明他在呼和浩特市多家银行存有460万元人民币和4万美金,巨额存款的来源非常可疑。
2002年12月21日,闫福龙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在否认涉嫌杀人的同时,却供出了向肖占武行贿10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3年1月23日,赛罕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行贿犯罪逮捕了闫福龙。
几乎与此同时,肖占武离开了担任10年之久的国税局局长兼党组书记的职位,出任自治区第九届政协常委等职。
200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的交办函和一封群众举报信。
举报信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肖华借助其父肖占武的权力,插手国税局内部事务,牟取私利,二是肖占武以闫福龙的名字在呼和浩特市多家银行存有巨额赃款。
初查发现,闫福龙和肖占武私人关系密切,闫福龙对自己向肖占武行贿的问题供认不讳,同时还发现肖占武的家庭成员在多家银行有数百万元的存款。
同年6月23日,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肖华、肖颖、陈爱国立案侦查,同时决定对三人刑事拘留。
肖华、肖颖、陈爱国和肖华的同居男友韩勇很快就归案了。
他们供认了窝藏、转移赃款赃物的犯罪事实,提供了赃款赃物的窝藏地点,讲明赃款赃物的所有人是肖占武。
此时的肖占武寝食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感到检察机关已经兵临城下,他已经是四面楚歌、大祸临头了。
他曾想到去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又想到四十年的奋斗成果会一无所有,甚至还幻想着案发前的攻守同盟能够让四个年轻人为他提供一个避难所。
6月28日,肖占武被立案侦查。
这一天,自治区政协召开常委会,肖占武来到办公楼准备出席会议,在楼梯口,检察官传唤了他。
肖占武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一言不发,负隅顽抗。
与此同时,另一组检察官在多个地点展开搜查,扣押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赃款和大批黄金首饰。
检察官随即向肖占武宣布了刑事拘留的决定,肖占武看到大势已去,心理防线彻底崩溃,采取了和检察机关合作的立场,坦白交代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
行贿者多达七十人
1942年10月,肖占武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一个蒙古族家庭,3岁丧母,1963年至1968年在内蒙古师范学院学习,大学尚未毕业,父亲也去世了。
他的第一个工作岗位是农村中学教师,经过艰苦奋斗,1982年,他成为家乡的一個镇党委书记。第二年,他被破格提拔为哲里木盟行政公署副盟长,年仅40岁就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一干就是10年。
1992年,肖占武出任内蒙古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升到正厅级领导职位。第二年,他担任了内蒙古税务局局长兼党组书记的职务,第三年,国税和地税分家,他成为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第一任局长兼党组书记,任职将近10年。
这10年,肖占武树立了绝对的领导权威。
由于副职都是他提拔的,几个副局长对他唯命是从,他的家长制作风日益严重,民主集中制遭到很大破坏,领导民主决策会议变成了走过场,变成了肖占武的一言堂。
从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国税局组建10年来的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办公会议纪要获悉,1994年之前的重大决策曾记录了有不同意见,但之后,再也没有反对意见,肖占武在实质上已垄断了决策权,导致其对权力的滥用。
内蒙古国税系统有1万多名税务干部,归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总局每年给内蒙古国税局下拨7亿多元经费,其中有3亿多元的分配权由肖占武掌握。
肖占武不仅掌握着内蒙古国税局中层干部的任免权,还掌握着市县两级国税局正副职局长的任免权。
肖占武的权力炙手可热,他也成为方方面面的公关对象。
肖占武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财物,在国税系统逐渐确立了“办事必须行贿,行贿才能办事”的潜规则。
为了争取基建项目立项和拨款,各地国税局逐渐形成了开会研究、集体决定、公款买单的风气,争先恐后向肖占武行贿。
为了得到提拔重用,有的干部利用各种借口向肖占武行贿。
在案的70名行贿人员中,有59人是税务干部,涉及内蒙古国税系统全部12个盟市,涉及内蒙古国税局很多中层干部。肖占武的犯罪行为给内蒙古国税系统造成的灾难是全方位的,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严重损害了国家税务机关的形象,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肖占武肆无忌惮出卖官职,有的干部乘虚而入,大肆行贿,出现了权门如市的怪异现象。
收回扣不惜损公肥私
在为单位发包工程和购置设备的过程中,肖占武大搞权钱交易,接受11个商人给他的巨额回扣款和好处费,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检察机关查明,早在1996年春季,最先落网的那个闫福龙就认识了肖占武,肖占武帮助他承揽了制作17万套税务登记证铝合金外框的业务。闫福龙以每件8元的价格买入,肖占武指令手下人定价时关照闫福龙,结果以每件12元成交,闫福龙喜不自胜。
闫福龙随后送给肖占武10万元好处费,送给一个处长2万元。
后来,闫福龙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倪健是江苏省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的挂靠人员,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向公司交纳管理费。
1996年底,他在内蒙古通辽市刚干完一项工程,急于承揽下一项工程,他的一位朋友主动找上门来,答应帮助他承揽内蒙古国税局的工程。倪健将信将疑,那个人信心十足,最后,双方约定了中介费的提成比例,签订了协议书。
原来,那个朋友和肖占武是亲戚关系。他们来到呼和浩特市,去肖家拜访,向肖占武讲明了承揽工程的意图,留下了公司的施工资质证书等材料,请求肖占武帮助承揽工程。
肖占武只是说看一下情况再议。
倪健不甘心失去这次机会,就单独找到肖占武的二女儿肖华,请求她鼎力相助,答应给她回扣。
肖华提出按照工程造价的30%支付回扣款,倪健感到无法承受,经过几次讨价还价,最后,商定按照10%支付回扣款。
肖华亲自出马,找到分管工程项目的副局长和部门负责人,要求他们关照倪健。
接着,肖华回家向肖占武说明了她找人打招呼的情况,请求肖占武帮助倪健。
肖占武已经意识到肖华帮助倪健是为了捞取好处,却没有表示反对。
从1997年3月至2000年初,在肖占武和肖华的帮助下,倪健承揽到内蒙古国税局的多项工程,工程总造价3440余万元,倪健按照约定先后付给肖华回扣款214万元。
后来,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倪健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2000年1月,为了推销加油机税控装置,通过朋友介绍,北京市华友化工新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臧灵霞认识了肖占武,她送给肖战武3万元人民币和一块价值6000元的玉佩。
在肖占武的积极支持下,自治区各地的加油站都购买安装了臧灵霞推销的加油机税控装置。
臧灵霞从丰厚的利润中拿出35万元送给了肖占武。后来,臧灵霞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不义财变成加身镣铐
肖占武向法庭供述了这样的犯罪动机:“我收那么多钱财,主要考虑不是我和老伴花用,我们那么大年龄了,花也花不完。虽然我们没有儿子,也没有孙子,还有女儿和外孙,留给她们花费。我当时就是这种想法。”
刚开始的时候,肖占武及时得到了闫福龙被捕的消息,他感到大事不好,但是,并没有惊慌失措,他一方面想方设法打探消息,另一方面召集子女商量对策,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积极进行反侦查活动。
肖家的人已经决定在必要时忍痛割爱,不惜舍弃用闫福龙身份证办理的将近500万元存款。对于没有暴露的赃款赃物,他们想尽办法转移、窝藏。随着刑事诉讼进程,对肖占武的沉重打击接踵而至,他不得不吞下一个又一个苦果。
2004年6月16日,检察机关鉴于肖颖窝藏、转移赃物犯罪情节轻微,对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她随即结束了将近一年的牢狱生活,恢复了人身自由。
第一天开庭的时候,肖颖见到了肖占武,她拉着老父亲的双手泣不成声:“您自己一定要想开点——我们啥也不要啦,就等您回来!只要您身体好好的,我们就是吃糠咽菜也高兴——那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