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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连云港港成为入选此次试点的8大港口之一,作为启运港退税试点港口,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转。该通知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通知指出,财政部、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的有关规定,共同发布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决定的通知,本次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港扩展至南京市龙潭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芜湖市朱家桥港、九江市城西港、青岛市前湾港、武汉市阳逻港、岳阳市城陵矶港8个港口。较2012年该政策限定的青岛前湾港和武汉阳逻港两个启运港明显增多。离境港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