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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48号)精神,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科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