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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环境标准的差异给贸易各方造成的障碍,构成所谓的“非关税壁垒”.为消除此种非关税壁垒,环境标准的国际协调便应运而生.环境标准的国际协调有两种模式:完全协调和等效.完全协调通过高的协调、低的协调和妥协的协调使各国接受一个共同的环境标准}等效则通过相互承认达到使环境标准相互协调的目的.环境标准的国际协调因环境标准的特殊性而区别于其他标准,应坚持高的协调,尽量避免运用等效的协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