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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出台引发的探讨
编者按:2011年6月1日,甘肃省正式颁布施行《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手段来强化农民教育培训,可谓农民之福!农民教育培训之喜!三农之幸!几千字的《条例》,字里行间渗透着全省担当起对保证和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的壮志雄心。在为农民感到欣喜的同时,一纸条文如何落地,为农民谋得更大的实惠,三位读者从不同角度带来了不同的声音,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这样一个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农民素质偏低、经济结构不合理的农业省份,如何能使其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样一个“多口”管理、培训资源不足且缺乏有效整合利用、培训资金短缺、培训质量和效益不高等诸多问题日益凸显的农民教育培训体制,如何能使其面貌展新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教育农民的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全省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如何把《条例》落到实处,达到实效,我认为有4个关键点。
一是深刻认识办好农民教育的重要意义。“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农村是社会的基础,改造社会必须从改造农村着手,而改造广大农村,必须从发展农村教育入手。任何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农村教育都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受教育的程度决定着国家教育的整体水平;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农民掌握和运用现代农业科技的水平和能力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因素。要提高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必须抓好农民教育。
二是逐步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科学制定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规范、考核办法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农民教育培训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确保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规范运行、协调持续发展。
三是农民培训与“三农”实际要密切结合。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农民教育培训要结合当地农村、农民、农业实际,深入到乡村,深入到农户,走进田间地头,和农民建立最密切的联系,才能了解农民所思所想,才能制定出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需施教的农民教育培训方案,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用创新的思想和方法来解决新问题、实现新突破、推动新发展。
四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要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巡查和考核、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组建农民教育培训巡查组和考核组,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只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算良规俊法。否则,都是纸上谈兵,一纸空文。因此,只有《条例》还远远不够,最终的目的,要看《条例》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的实惠有多大,这对解决“三农”问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仙人掌
——《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出台引发的探讨
编者按:2011年6月1日,甘肃省正式颁布施行《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手段来强化农民教育培训,可谓农民之福!农民教育培训之喜!三农之幸!几千字的《条例》,字里行间渗透着全省担当起对保证和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的壮志雄心。在为农民感到欣喜的同时,一纸条文如何落地,为农民谋得更大的实惠,三位读者从不同角度带来了不同的声音,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这样一个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农民素质偏低、经济结构不合理的农业省份,如何能使其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样一个“多口”管理、培训资源不足且缺乏有效整合利用、培训资金短缺、培训质量和效益不高等诸多问题日益凸显的农民教育培训体制,如何能使其面貌展新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教育农民的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全省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如何把《条例》落到实处,达到实效,我认为有4个关键点。
一是深刻认识办好农民教育的重要意义。“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农村是社会的基础,改造社会必须从改造农村着手,而改造广大农村,必须从发展农村教育入手。任何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农村教育都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受教育的程度决定着国家教育的整体水平;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农民掌握和运用现代农业科技的水平和能力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因素。要提高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必须抓好农民教育。
二是逐步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科学制定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规范、考核办法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农民教育培训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确保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规范运行、协调持续发展。
三是农民培训与“三农”实际要密切结合。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农民教育培训要结合当地农村、农民、农业实际,深入到乡村,深入到农户,走进田间地头,和农民建立最密切的联系,才能了解农民所思所想,才能制定出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需施教的农民教育培训方案,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用创新的思想和方法来解决新问题、实现新突破、推动新发展。
四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要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巡查和考核、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组建农民教育培训巡查组和考核组,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只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算良规俊法。否则,都是纸上谈兵,一纸空文。因此,只有《条例》还远远不够,最终的目的,要看《条例》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的实惠有多大,这对解决“三农”问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仙人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