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赔官”是指公民在损坏政府直接管理的公共设施时依法向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这是一种大量存在但又不太引人注目的赔偿方式。“民赔官”的本质应当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赔偿制度,由于政府的追偿通常伴随着行政处罚,出于效率和经济原则考虑,赔偿程序上应当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将赔偿金与罚款一并收缴,如果发生争议,应当采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