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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在法律效果上完全不同,应当严格区分,不可混同.对法条竞合应当严格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对想象竞合则适用“重法优先于轻法”原则.在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时,首先是判断两罪的罪状上是否有交叉;其次是判断两个法条所保护的法益是否有重合;最后还应考虑到“法益”的真伪,将“伪法益”排除出“法益”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