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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国家教育部制订并公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新制订的《语文课程标准》总结了我国语文教育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新的目标和理念,旨在促使语文课程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了解了《语文课程标准》之后,我们语文教师就应该在自己的教学中着力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让学生以主人的身份投入到学习中,在老师的引导下,提高自己的语文能力和素养。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尝试:
一、语文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养
自古以来,我国就讲求“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师”,老师高高在上,说一不二,而学生对老师也往往唯言是从,不敢越雷池一步,长此以往,学生的主体意识被埋没。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首要是转变观念,打破教学专制,实现教学的民主化。这就要求老师从人格平等的基本观念出发,不是将学生当作容纳知识的器皿,也不仅仅是 接受知识、开启混沌的教育对象,而是视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生主体。教师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增强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认识到真正的主体性,意味着人必须并能够成为自我的主体,能调节和控制自我的欲望,造就自我的人格。
二、教学中要注意让学生独立思考,培养自学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这一点是培养学生主体意识的重要方面,是使学生由“学会”变成“会学”的过程,也是教师实现“教是为了不教”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集中地体现在不仅要教知识,更重要的要教规律,教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和学习的方法,并在以后的学习中加以运用,成为“会学习的 人”,这才是培养了学生的主体意识。
三、优化教学方法,拓展语文教学的空间
只有选择最优的教学方法,才能取得最优的教学效果。“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法的优劣主要是看它能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是否有利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包办代劳的太多,总是担心学生听不懂,学不会,考试时做不出。毫无疑问,这剥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约束了学生的思维能力,甚至扼杀了学生创造的火花。因此,语文教师应学习和实践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方法,让课堂活跃起来,唤起学生求知的欲望,激发他们学习的主动性,于潜移默化中培养其学习的主体意识。
“天地阅览室,万物皆书卷”。由语文学科的性质决定,语文教学必须贴近生活,语文教师要引导学生走向绚丽多彩的社会,从切身生活到周边社会,再进展到人类优秀文化,这样才能使语文教学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通过语文教育空间的拓展,课内辐射课外,课外带动课内,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
四、加强学法指导,开展研究性学习
长期以来,语文教师养成这样一种习惯:注重教法的研究,忽略学法的指导。为了上好一节课,往往查阅大量资料,优选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板书。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却忽视了作为教育对象而存在的学生。其实,再好的教师,若无学生的配合,再好的教法,若不联系学生的实际,也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因此,为了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还应加强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多开展研究性学习。对于研究性学习,特级教师程红兵是这样下定义的:它是指语文教学中,学生主动地学习,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研究课文等语文现象,掌握规律,获取知识,调查了解社会,深入研究,应用有关知识去寻求相关原因,去解决实际问题的活动。无疑,语文研究性学习会在师生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不再作为知识的权威将预先组织的知识体系传递给学生,而学生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他已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已是学习的主人。体现出学习活动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才能让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找到开启知识大门钥匙。
面对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只要我们语文教师更新观念,努力在教学中唤醒并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语文教学也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春天。
(陈宏亮,安徽省当涂县)
了解了《语文课程标准》之后,我们语文教师就应该在自己的教学中着力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让学生以主人的身份投入到学习中,在老师的引导下,提高自己的语文能力和素养。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尝试:
一、语文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养
自古以来,我国就讲求“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师”,老师高高在上,说一不二,而学生对老师也往往唯言是从,不敢越雷池一步,长此以往,学生的主体意识被埋没。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首要是转变观念,打破教学专制,实现教学的民主化。这就要求老师从人格平等的基本观念出发,不是将学生当作容纳知识的器皿,也不仅仅是 接受知识、开启混沌的教育对象,而是视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生主体。教师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增强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认识到真正的主体性,意味着人必须并能够成为自我的主体,能调节和控制自我的欲望,造就自我的人格。
二、教学中要注意让学生独立思考,培养自学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这一点是培养学生主体意识的重要方面,是使学生由“学会”变成“会学”的过程,也是教师实现“教是为了不教”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集中地体现在不仅要教知识,更重要的要教规律,教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和学习的方法,并在以后的学习中加以运用,成为“会学习的 人”,这才是培养了学生的主体意识。
三、优化教学方法,拓展语文教学的空间
只有选择最优的教学方法,才能取得最优的教学效果。“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法的优劣主要是看它能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是否有利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包办代劳的太多,总是担心学生听不懂,学不会,考试时做不出。毫无疑问,这剥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约束了学生的思维能力,甚至扼杀了学生创造的火花。因此,语文教师应学习和实践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方法,让课堂活跃起来,唤起学生求知的欲望,激发他们学习的主动性,于潜移默化中培养其学习的主体意识。
“天地阅览室,万物皆书卷”。由语文学科的性质决定,语文教学必须贴近生活,语文教师要引导学生走向绚丽多彩的社会,从切身生活到周边社会,再进展到人类优秀文化,这样才能使语文教学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通过语文教育空间的拓展,课内辐射课外,课外带动课内,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
四、加强学法指导,开展研究性学习
长期以来,语文教师养成这样一种习惯:注重教法的研究,忽略学法的指导。为了上好一节课,往往查阅大量资料,优选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板书。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却忽视了作为教育对象而存在的学生。其实,再好的教师,若无学生的配合,再好的教法,若不联系学生的实际,也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因此,为了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还应加强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多开展研究性学习。对于研究性学习,特级教师程红兵是这样下定义的:它是指语文教学中,学生主动地学习,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研究课文等语文现象,掌握规律,获取知识,调查了解社会,深入研究,应用有关知识去寻求相关原因,去解决实际问题的活动。无疑,语文研究性学习会在师生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不再作为知识的权威将预先组织的知识体系传递给学生,而学生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他已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已是学习的主人。体现出学习活动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才能让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找到开启知识大门钥匙。
面对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只要我们语文教师更新观念,努力在教学中唤醒并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语文教学也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春天。
(陈宏亮,安徽省当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