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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7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号文件)精神,印发了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09]416号文件),要求结合包装行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