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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适合国内孕妇的妊娠期糖尿病(GDM)诊断标准.方法:选取2000年6月至2002年7月在本院行产前检查并分娩,无显性糖尿病及其他内分泌疾病的340例孕妇为研究对象,其中190例为非高危孕妇组,其余150例为高危孕妇组.每位孕妇在孕24~28周时行100 g葡萄糖-3小时-OGTT.以正常孕妇组100 g葡萄糖-3小时-OGTT静脉血糖值的第97.5百分位值为本研究确定的诊断标准.结果:本研究确定的诊断标准即:空腹:5.2 mmol/L;服糖后1小时:10.3 mmol/L;服糖后2小时: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