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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青海省六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普遍管理不规范,法警的综合知识尤其是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偏低,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只有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执法办案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