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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也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宜宾市委始终按照中央关于“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在逐步提高在职村干部岗位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取得了消除村干部后顾之忧,调动在职村干部积极性,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等多重效果,得到了党中央、中央组织部和四川省委、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由于村级组织定期实行换届,每到三年都可能有一部分同志因工作需要离开村干部岗位,以实现村级干部队伍的“吐故纳新”。随着时间的推移,离职的村干部越来越多,在基层就产生了一个离职村干部群体。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他们一旦年老体弱或生病,就有可能失去基本生活来源。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工作上重视、生活上照顾、感情上关心农村基层干部的要求,宜宾市委在高县、翠屏区、江安县等地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07年起,每年由市、县财政投入不少于500万元,对建国以来在本市各建制村(大队)曾担任过正(副)书记、正(副)主任(大队长)、文书(会计),以及各个时期配置的享受村(大队)常职干部待遇,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正常离职村(大队)干部定期发放了离职生活补助。目前,全市共有14177名离职村干部每年领取120元-1400元的离职生活补助,基本实现了保障范围全覆盖、干部离职有保障的目标,使广大村干部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有效形式。近年来,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在村干部的政治激励、经济保障和帮扶解困等方面出台了不少的制度、措施,但“老有所养”这个关键性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离任补助制度推行后,宜宾市采取一次性补助和定期补助的方式,对累计任职6周年以下的正常离职村干部实行一次性补助300-500元,对累计任职6周年以上的村干部,实行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任职年限的标准给予补助,使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内容更为全面、科学,让基层干部劳动与所得、付出与回报、责任与权利更加匹配和合理。进一步把解决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由一时之举变为长效机制,把解决少数人变为覆盖所有人,使党内关怀机制常态化。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途径。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的实施,从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人手,既给“压力”又给“动力”。制度推行以来,广大村干部着眼于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以增收致富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主战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7元,出栏生猪617万头,新建通村公路1861.4公里,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5980口,解决了8168名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5.17万名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业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推进。同时,还极大地激发了离职村干部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一大批工作经验丰富和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的离职村干部退职不褪色,离岗不离党,积极主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矛盾纠纷调处员等职,继续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第一线奉献自己的力量。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切实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激活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源头活水”,一大批年轻、有文化、率先致富的农村人才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先进性作用不突出的状况。仅2007年,全市就有11836名农村优秀青年主动申请加入党组织,新发展2926名农村党员,分别比上年增加12.5%和8.7%,有效改善了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状况,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充实壮大。同时,在200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全市共有8700多名农村致富能人和900余名外出务工人员主动参加村干部竞选,一大批“双带”能力强的党员人才脱颖而出,有序进入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村党组织班子注入了新鲜血液,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作者系中共宜宾市委书记)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由于村级组织定期实行换届,每到三年都可能有一部分同志因工作需要离开村干部岗位,以实现村级干部队伍的“吐故纳新”。随着时间的推移,离职的村干部越来越多,在基层就产生了一个离职村干部群体。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他们一旦年老体弱或生病,就有可能失去基本生活来源。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工作上重视、生活上照顾、感情上关心农村基层干部的要求,宜宾市委在高县、翠屏区、江安县等地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07年起,每年由市、县财政投入不少于500万元,对建国以来在本市各建制村(大队)曾担任过正(副)书记、正(副)主任(大队长)、文书(会计),以及各个时期配置的享受村(大队)常职干部待遇,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正常离职村(大队)干部定期发放了离职生活补助。目前,全市共有14177名离职村干部每年领取120元-1400元的离职生活补助,基本实现了保障范围全覆盖、干部离职有保障的目标,使广大村干部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有效形式。近年来,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在村干部的政治激励、经济保障和帮扶解困等方面出台了不少的制度、措施,但“老有所养”这个关键性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离任补助制度推行后,宜宾市采取一次性补助和定期补助的方式,对累计任职6周年以下的正常离职村干部实行一次性补助300-500元,对累计任职6周年以上的村干部,实行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任职年限的标准给予补助,使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内容更为全面、科学,让基层干部劳动与所得、付出与回报、责任与权利更加匹配和合理。进一步把解决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由一时之举变为长效机制,把解决少数人变为覆盖所有人,使党内关怀机制常态化。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途径。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的实施,从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人手,既给“压力”又给“动力”。制度推行以来,广大村干部着眼于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以增收致富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主战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7元,出栏生猪617万头,新建通村公路1861.4公里,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5980口,解决了8168名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5.17万名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业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推进。同时,还极大地激发了离职村干部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一大批工作经验丰富和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的离职村干部退职不褪色,离岗不离党,积极主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矛盾纠纷调处员等职,继续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第一线奉献自己的力量。
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是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行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切实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激活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源头活水”,一大批年轻、有文化、率先致富的农村人才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先进性作用不突出的状况。仅2007年,全市就有11836名农村优秀青年主动申请加入党组织,新发展2926名农村党员,分别比上年增加12.5%和8.7%,有效改善了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状况,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充实壮大。同时,在200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全市共有8700多名农村致富能人和900余名外出务工人员主动参加村干部竞选,一大批“双带”能力强的党员人才脱颖而出,有序进入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村党组织班子注入了新鲜血液,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作者系中共宜宾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