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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7月份SFDA发布的《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4—2005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了2005年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即“200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在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药师指导下销售和使用”。对于很多积极推动执业药师制度发展的人十以及许多执业药师来说,这个目标的后半部分或多或少都让他们感到“不满”,或者说,他们认为SFDA推动执业药师进程的步伐相对缓慢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