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因认为对自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被告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诉称,公司推出网络实名、雅虎助手、雅虎WIDGET等软件,向网络用户提供免费服务和免费客户端软件。被告向公众提供的“奇虎安全卫士”和“360安全卫士”软件运行时将用户计算机内安装运行的原告公司的软件列为所谓恶意软件,并将原告的上述软件描述为“强制安装、浏览器劫持、干扰其它软件运行、无法彻底卸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