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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是立法者对于可罚性趋零的推定,在可罚性趋零之前的任何时间点立案,都不存在追诉障碍。《刑法》对于追诉时效例外制度的规定并非法律拟制,而是提示性条文。只要在追诉期限内立案,不论犯罪人是否逃避,都应对其无限期追诉。除此之外,对于可罚性趋零的推定可能会因为出现能显著升高可罚性的特定事实而被推翻。基于刑罚的并合理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都是刑罚追求的目的,在责任并未清零之前,只要出现增加特殊预防必要性的事实,就可以重新计算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