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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近几年实践中存在师资投入有限,参与学生规模过小;教师精力投入有限,对学生实践操作指导不够;与传统法学教育衔接不够,诊所法律教育时间难以保障;案件来源有限,学生代理案件身份受到质疑;经费来源有限,各种教学条件受到限制等问题。对此,应从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安排课程开设时间、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紧密联系司法各界、加大与传统法学教育整合力度以及推动诊所法律教育的制度化等方面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