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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自己讲,他看过不算太多的摇滚乐现场,也很少去学唱,甚至分不太清楚英伦、朋克、金属或哥特的区别。但看上去,薛方明却像极了一个地道的做摇滚乐的人,因为他多数时间沉默,更多数时间不声不响,他只是在画画,连续不断地画画,只是在严肃的寂静之中一次次的施展,一次次的爆发。画布和颜料是他的乐队。色彩和空间是他的音响,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创作当中,投入到了一个以往不曾有过的绘画摇滚世界当中。
在清华做研究生时,薛方明就在集聚着他的这场“摇滚盛宴”,并且最终以一组系列的“黑白力作”谢幕收场。他与摇滚的缘分似乎是先天铸就的,追求自由、释放心灵、揭示思想,都在他的性格和愿望之中。他要呐喊,只不过他的呐喊不是唱,而是画。我们感受到的不是听,而是看而已。表面上,他的每一幅画都是一个演出现场,每一个笔触都是一个独立乐音,每一根线都是一个强烈节拍。实际上,他画的是他自己,是他心目中的那个铿锵的现实结构和缠绕的梦想空间。他在广阔的绘画世界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梦想之地,也许让他激动和兴奋的,原本就不是摇滚乐的声音或者内容,他中意的是那些振奋人心的、醉生梦死的“瞬间的现场”;扑面而来的红色,凝固压抑的灰色,令人窒息的纠结,无时无刻的笼罩,所有这些听觉和视觉的混合因素,都能让薛方明的大脑亢奋,让他内心疯狂。他用形态挤压,用笔触发泄,也用色彩去撞击。摇滚乐现场所有的视觉因素,都被他收入眼中,为他所思,为他所想。他真的太喜欢画摇滚乐了,因为在这里他找到了聆听与观看的最终的共鸣,也找到了声音与形象的最终的回响。他在色彩中捕捉沙哑,在光影里表达洪亮,他让我们看见了摇滚音乐,也让我们听见了摇滚绘画,他既拓展了音乐,也拓展了绘画,他画的比唱的要好听。
不同的曲目,不同的人物,不同的现场,构成了我们曾经蹉跎的摇滚岁月,构成了薛方明从未间断的摇滚情怀,也构成了他那永无止境的视觉歌唱。他太用心去唱,太动情去画了,以至于我每每在看他的画时,都不由得颤动和冥想,有所思,有所惑。我时常在想,除非不认同在“时间的艺术”和“空间的艺术”之间,存在着节奏、韵律、对抗、交织、变化等共同因素,也不认同塞尚那些顿挫的笔触,曾经“摇滚”了猫王的节奏。我们还能怎么解释薛方明对于摇滚主题的痴迷呢?
在清华做研究生时,薛方明就在集聚着他的这场“摇滚盛宴”,并且最终以一组系列的“黑白力作”谢幕收场。他与摇滚的缘分似乎是先天铸就的,追求自由、释放心灵、揭示思想,都在他的性格和愿望之中。他要呐喊,只不过他的呐喊不是唱,而是画。我们感受到的不是听,而是看而已。表面上,他的每一幅画都是一个演出现场,每一个笔触都是一个独立乐音,每一根线都是一个强烈节拍。实际上,他画的是他自己,是他心目中的那个铿锵的现实结构和缠绕的梦想空间。他在广阔的绘画世界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梦想之地,也许让他激动和兴奋的,原本就不是摇滚乐的声音或者内容,他中意的是那些振奋人心的、醉生梦死的“瞬间的现场”;扑面而来的红色,凝固压抑的灰色,令人窒息的纠结,无时无刻的笼罩,所有这些听觉和视觉的混合因素,都能让薛方明的大脑亢奋,让他内心疯狂。他用形态挤压,用笔触发泄,也用色彩去撞击。摇滚乐现场所有的视觉因素,都被他收入眼中,为他所思,为他所想。他真的太喜欢画摇滚乐了,因为在这里他找到了聆听与观看的最终的共鸣,也找到了声音与形象的最终的回响。他在色彩中捕捉沙哑,在光影里表达洪亮,他让我们看见了摇滚音乐,也让我们听见了摇滚绘画,他既拓展了音乐,也拓展了绘画,他画的比唱的要好听。
不同的曲目,不同的人物,不同的现场,构成了我们曾经蹉跎的摇滚岁月,构成了薛方明从未间断的摇滚情怀,也构成了他那永无止境的视觉歌唱。他太用心去唱,太动情去画了,以至于我每每在看他的画时,都不由得颤动和冥想,有所思,有所惑。我时常在想,除非不认同在“时间的艺术”和“空间的艺术”之间,存在着节奏、韵律、对抗、交织、变化等共同因素,也不认同塞尚那些顿挫的笔触,曾经“摇滚”了猫王的节奏。我们还能怎么解释薛方明对于摇滚主题的痴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