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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商务活动新的生产力,其应用范围涉及政府、流通行业、生产行业、消费者以及国内外贸易等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它的出现对税收调控收入分配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概括来说,一是使税收负担明显不公。电子商务是新经济时代的产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尚在构筑,传统的征管手段又相对落后,使传统贸易主体与电子商务主体之间的税收负担明显不公。因为:①现行税制是以有形交易为基础制定的,由于电子商务结算的无纸化和部分商品的无形化,使得从事虚拟网络贸易的企业可以轻易避免纳税义务,导致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税负明显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