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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2日,江玉芳的丈夫焦金涛因为舍己救人,献出了年仅36岁的生命。在中共歙县县委、县政府的见义勇为表彰会上。江玉芳含着热泪说:“我嫁了这样的丈夫,我以他为荣。”可是表彰会后,面对数额不小的医疗费用,百般无奈之下。江玉芳将丈夫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告上了法庭。一年之后.江玉芳和她的家人获得了8万多元钱的经济补偿。如今.这起黄山市首例见义勇为索赔案已结案了。可是针对本案中凸现的一些法律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