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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夕,中组部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此一举动,具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势将对地方官员的施政行为产生深刻影响。
地方间的竞争,尤其是GDP的较量,曾被经济学家解读为“中国经济奇迹的奥秘”。确实,大到欠发达国家,小到欠发达县市,要想摆脱贫困、快速崛起,必然会产生做大做强GDP的冲动。但是,当中国经济已坐稳全球第二把交椅,还去过分追求GDP增速,就将犯“历史的错误”。因为,这场竞争激烈的“GDP赛跑”,负面效应正在愈益凸显,诸如大肆举债、盲目招商、产业雷同,都已成为当下地方政府绕不过去的独特难题了。
这一问题,在2013年尤其紧迫。例如,在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河北省独占7席。为了治理雾霾,全省一口气关闭了8000多家企业。尽管如此,有的市县政府仍舍不得“割肉”,暗中在为一些利税大户撑腰。又如,2008年以来,“聪明”的地方政府发现,以地方债务平台为核心的城市经济运作模式,可以更有效地刺激本地经济发展。哪个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放大债务与金融杠杆,就可以在“GDP赛跑”中一路领先。这也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债台高筑。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在相互竞争的压力之下,地方政府作为理性行为主体,会根据制度环境给予它的行为空间以及制度激励、制度约束,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
进而言之,从制度环境看,财权的下放与分税制的实行,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获得了发展区域经济、谋取地区经济利益的权力和能力。而这些权力,更多地集中于“一把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更是加剧了其逐利动机,极力寻求自身利益的独立化和最大化。从激励角度看,地方官员具有经济人和政治人的双重特征,且后者要大于前者,会更多地关注政治晋升、政治利益。这就诱导一些官员铤而走险,甚至“跑官买官”。湖南官场频现“火箭官员”,就是最典型的例证。
那么,如何规制地方竞争,促其走向竞合,最终实现共赢?毫无疑问,应当多方发力、多措并举。
地方政府层面,不妨更多借重市场力量。打造地方经济升级版,形成地方竞争新优势,前提是必须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地方间的竞争,应从政府竞争,逐渐让位给市场、企业竞争,而政府则应在打造发展环境上一较高下。比如,为了吸引人才和技术要素的流入,地方政府可以加大教育、医疗等社会性支出比重,提高当地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软实力。
中央政府层面,目前的思路是,改革和完善地方官员的考核评价体系。中组部的《通知》,虽然只有8条规定,但条条都切中要害。这就反映出考核部门已经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和纠正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而“不以GDP论英雄”,不是不要GDP,而是要高质量、不含水分的GDP,这对地方官员是一个更严峻挑战。
对此,也有一种担心,就是新规能否落到实处。这当然面临诸多的难题。其一,将一些不易量化的指标加以量化,会有测量误差;其二,指标体系越复杂、越全面,在执行中就越主观,激励效果势必随之降低;其三,显绩容易考察,潜绩往往滞后,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因而,新规如何进一步细化、操作,对组织部门也是考验。
由于体制原因,地方官员更多受上级约束,而较少受民众制约。因此,规制地方竞争,还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比如,让公众对政府施政的满意度,进入官员的考核过程;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必要时对官员进行问责;适度引入差额选举方式,让民意同样能够影响地方官员的升降去留。
地方间的竞争,尤其是GDP的较量,曾被经济学家解读为“中国经济奇迹的奥秘”。确实,大到欠发达国家,小到欠发达县市,要想摆脱贫困、快速崛起,必然会产生做大做强GDP的冲动。但是,当中国经济已坐稳全球第二把交椅,还去过分追求GDP增速,就将犯“历史的错误”。因为,这场竞争激烈的“GDP赛跑”,负面效应正在愈益凸显,诸如大肆举债、盲目招商、产业雷同,都已成为当下地方政府绕不过去的独特难题了。
这一问题,在2013年尤其紧迫。例如,在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河北省独占7席。为了治理雾霾,全省一口气关闭了8000多家企业。尽管如此,有的市县政府仍舍不得“割肉”,暗中在为一些利税大户撑腰。又如,2008年以来,“聪明”的地方政府发现,以地方债务平台为核心的城市经济运作模式,可以更有效地刺激本地经济发展。哪个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放大债务与金融杠杆,就可以在“GDP赛跑”中一路领先。这也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债台高筑。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在相互竞争的压力之下,地方政府作为理性行为主体,会根据制度环境给予它的行为空间以及制度激励、制度约束,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
进而言之,从制度环境看,财权的下放与分税制的实行,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获得了发展区域经济、谋取地区经济利益的权力和能力。而这些权力,更多地集中于“一把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更是加剧了其逐利动机,极力寻求自身利益的独立化和最大化。从激励角度看,地方官员具有经济人和政治人的双重特征,且后者要大于前者,会更多地关注政治晋升、政治利益。这就诱导一些官员铤而走险,甚至“跑官买官”。湖南官场频现“火箭官员”,就是最典型的例证。
那么,如何规制地方竞争,促其走向竞合,最终实现共赢?毫无疑问,应当多方发力、多措并举。
地方政府层面,不妨更多借重市场力量。打造地方经济升级版,形成地方竞争新优势,前提是必须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地方间的竞争,应从政府竞争,逐渐让位给市场、企业竞争,而政府则应在打造发展环境上一较高下。比如,为了吸引人才和技术要素的流入,地方政府可以加大教育、医疗等社会性支出比重,提高当地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软实力。
中央政府层面,目前的思路是,改革和完善地方官员的考核评价体系。中组部的《通知》,虽然只有8条规定,但条条都切中要害。这就反映出考核部门已经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和纠正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而“不以GDP论英雄”,不是不要GDP,而是要高质量、不含水分的GDP,这对地方官员是一个更严峻挑战。
对此,也有一种担心,就是新规能否落到实处。这当然面临诸多的难题。其一,将一些不易量化的指标加以量化,会有测量误差;其二,指标体系越复杂、越全面,在执行中就越主观,激励效果势必随之降低;其三,显绩容易考察,潜绩往往滞后,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因而,新规如何进一步细化、操作,对组织部门也是考验。
由于体制原因,地方官员更多受上级约束,而较少受民众制约。因此,规制地方竞争,还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比如,让公众对政府施政的满意度,进入官员的考核过程;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必要时对官员进行问责;适度引入差额选举方式,让民意同样能够影响地方官员的升降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