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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的"网湖湿地投肥养鱼"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武汉海事法院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因其违法投肥养鱼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94万余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阳新网湖生态种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阳新县陶港镇网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