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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当前,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出现了政府主导失当(主要体现为政府越位)的情况,政府越位容易导致农民主体缺位,农民主体缺位更促进了政府越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一恶性循环,需要对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调适,采取有效措施对二者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进行纠偏和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