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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速度加快,有许多法律的新规定与我们过去那些习惯认识已大不一样,这就要求新闻记者及时学习并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否则,有些法制新闻就可能使人产生误解甚至闹出法制新闻不讲法制的笑话来。此举二例。 例一: 今年2月4日某晚报头版发表一篇题为《罪责难逃》的通讯,写的是江苏省锡山市前洲“1·19”杀人抢劫银行案庭审情况。在这篇通讯中记者把法院于2月3日审理此案的过程交代得很清楚,就是没有出现辩护人为被告辩护的文字。这则通讯若在1996年12月31日前见报则无可非议。到1997年1月1日之后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