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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营销指在移动终端上直接向分众目标受众定向和精确地传递个性化即时信息,通过与消费者的信息互动达到市场营销目标的行为。移动营销是互联网营销的一部分,它融合了现代网络经济中的“网络营销”和“数据库营销理论,亦为经典市场营销的派生,为各种营销方法中最具潜力的部分,但其理论体系才刚刚开始建立。
移动营销从理论上而言,具备比其他营销方式更精准、更亲密的优势。但是,自移动营销发展以来,国内市场规模一直不尽如人意,因此,移动营销效果目前仍不可考。
就品牌营销而言,互联网具备冲击力的、大屏幕的广告展示,仍然是传统企业的广告主喜闻乐见的营销方式。但在移动智能终端,复制这种展现方式则并不现实。
移动视频虽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但这种模式本身就存在着硬伤:其一,消费者的注意力有限,而使用移动视频,就意味着要同时面临来自电视和PC在线视频的竞争,而传统领域的用户基数仍然庞大而不可动摇;其二,消费者对于移动视频商业化的忍受度远远低于电视和PC在线视频。电视和PC在线视频可以进行45秒,甚至60秒的前贴片广告,但是移动视频的前贴片广告时间远远低于这一数字。同时因为屏幕变得更小,企业所能带来的营销展示的冲击力也降低了。
就效果营销而言,移动互联网面临着传统企业对于效果评估的严苛考量。搜索引擎营销是互联网世界当中最成功的效果营销方式,也造就了Google、百度等巨头。相反的,移动搜索则面临着用户大量迁移、CPC(Cost Per Click,每次点击付费广告)价格偏低而无法提升的现实困境。面对移动搜索的高CTR(Click Through Rate,点击率)数值,传统企业客户仍然有所迟疑。另一方面,效果营销的前提是实现对用户的精准投放,即充分实现消费者个体的识别与捕捉。然而,这种营销方式在移动互联网中也面临着不小的问题——由于移动互联网的App产品形态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导致媒体广告网络之间互相封闭,无法建立用户消费行为轨迹的完整跟踪,从而使“受众定向效果投放”的言论成为了一个伪命题。
事实上,除了移动视频和移动搜索这种营销方式,对于整体移动营销而言,企业要基于移动互联网进行大规模品牌推广和品牌提升并无实际有效的途径。既然企业无法基于移动互联网建立品牌和提升品牌认知,那么也许今天企业对于移动营销的观望和浅尝辄止,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有可能将会成为一种常态,不会发生质的飞跃和变化。当然前提是传统企业认为其知名度远比美誉度重要。为什么这么说?移动互联网的精准推送毕竟免去了与广告不相关的用户的牢骚与反感。而当中国的商业环境发展到美誉度以及满意度都等同重要的时候,企业才会积极通过这种方式与消费者保持亲密度以及深入的沟通和互动。那个时候,移动互联网才会获得传统企业的真正认可。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将承载更多客户服务的职能与功用,体现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的渠道与价值,而非推广平台的营销价值。
由此可知,移动价值通过传统企业来实现,目前似乎仍不够现实。移动渠道是否能够成为企业的有效销售渠道,到目前为止仍是一个变量。
移动营销从理论上而言,具备比其他营销方式更精准、更亲密的优势。但是,自移动营销发展以来,国内市场规模一直不尽如人意,因此,移动营销效果目前仍不可考。
就品牌营销而言,互联网具备冲击力的、大屏幕的广告展示,仍然是传统企业的广告主喜闻乐见的营销方式。但在移动智能终端,复制这种展现方式则并不现实。
移动视频虽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但这种模式本身就存在着硬伤:其一,消费者的注意力有限,而使用移动视频,就意味着要同时面临来自电视和PC在线视频的竞争,而传统领域的用户基数仍然庞大而不可动摇;其二,消费者对于移动视频商业化的忍受度远远低于电视和PC在线视频。电视和PC在线视频可以进行45秒,甚至60秒的前贴片广告,但是移动视频的前贴片广告时间远远低于这一数字。同时因为屏幕变得更小,企业所能带来的营销展示的冲击力也降低了。
就效果营销而言,移动互联网面临着传统企业对于效果评估的严苛考量。搜索引擎营销是互联网世界当中最成功的效果营销方式,也造就了Google、百度等巨头。相反的,移动搜索则面临着用户大量迁移、CPC(Cost Per Click,每次点击付费广告)价格偏低而无法提升的现实困境。面对移动搜索的高CTR(Click Through Rate,点击率)数值,传统企业客户仍然有所迟疑。另一方面,效果营销的前提是实现对用户的精准投放,即充分实现消费者个体的识别与捕捉。然而,这种营销方式在移动互联网中也面临着不小的问题——由于移动互联网的App产品形态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导致媒体广告网络之间互相封闭,无法建立用户消费行为轨迹的完整跟踪,从而使“受众定向效果投放”的言论成为了一个伪命题。
事实上,除了移动视频和移动搜索这种营销方式,对于整体移动营销而言,企业要基于移动互联网进行大规模品牌推广和品牌提升并无实际有效的途径。既然企业无法基于移动互联网建立品牌和提升品牌认知,那么也许今天企业对于移动营销的观望和浅尝辄止,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有可能将会成为一种常态,不会发生质的飞跃和变化。当然前提是传统企业认为其知名度远比美誉度重要。为什么这么说?移动互联网的精准推送毕竟免去了与广告不相关的用户的牢骚与反感。而当中国的商业环境发展到美誉度以及满意度都等同重要的时候,企业才会积极通过这种方式与消费者保持亲密度以及深入的沟通和互动。那个时候,移动互联网才会获得传统企业的真正认可。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将承载更多客户服务的职能与功用,体现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的渠道与价值,而非推广平台的营销价值。
由此可知,移动价值通过传统企业来实现,目前似乎仍不够现实。移动渠道是否能够成为企业的有效销售渠道,到目前为止仍是一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