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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呼吁良久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规则终于出台。近日,《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国务院同意。意见规定,社会资本可按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