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各地都在进行国有民营的改革试验。这里介绍其共同之处。在一定时期内将国有企业的资产以有偿的方式让渡给个人、合伙人、集体或其他企业经营,即国有民营。经营者在合约期间内拥有协议资产的占有权、经营权、依法处置权及部分受益权。国家依法行使资产的受益权,同时监督经营者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做法大致可归纳以下一些方面:资产清核首先对国有民营试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核评估,以作为民营合同的基数。评估由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