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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经济的发展,关系国家和政府的形象,树立全民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大学食品原料加工、供应、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多个环节的有效监管,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关键词】食品安全;有效监管;责任意识
一、食品问题多多谁的错
2012年从年初的中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某某集团生产和销售被一种禁用药物污染的猪肉制品被媒体曝光,到近期的镉超标大米、奶粉问题,再结合近年来,一个接着一个食品安全问题诸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事件、毒大米事件、红心鸭蛋事件、苏丹红事件、毒豇豆事件、“问题蔬菜”事件、“毒韭菜”、“黑豆腐”作坊事件、“地沟油”等等事件,都无一例外进入民众的视线,不断“挑逗”着公众本已绷紧的神经,问题食品越来越多,问题食品越来越让民众感到不安,成为人们持续关注的热点。人们不断在问为什么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何在呢?是法规制度不健全?还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是有关标准不完善?还是生产企业和相关人员诚信出了问题?诸多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很多相似之处,无一不是由一些缺失基本良知的专业人士和缺乏诚信的生产企业在利益驱动下共同合谋,从食品的养殖、加工等各生产环节形成一个违规、违章产业链条,相关监管部门等各道关口形同虚设,从而酿成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
诸多令人关切的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不断发生,都恰恰是缘于相关监管主体的责任缺失和法规制度不落实。在对“瘦肉精”事件所做的救火工作中,人们确实能看到党委、政府、公安、监察、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的身影。当然不能否认联合工作组督促查办案件的积极作用,问题是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由谁来负责。不能只是媒体曝光一起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管理部门不是出来表个态,用对某事高度重视,组织什么专家组,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一批“倒霉”的渎职的人员和违法犯罪分子,完善相关法规之类的套路,敷衍媒体、敷衍公众。
二、食品安全重在有效监管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从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我们仅从监管职能部门可以发现,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食品生产标准不明确或无标准或标准滞后、食品检验机构不很好履行职责、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态度暧昧、事故风险等级评估不完备、对食品安全违法行惩处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同时也应该看到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已从法律法规到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惩治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条款和惩治食品安全渎职罪的条款,还有诸如肉猪运输、流通需要持有“三证一标”(《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合格证明》和《非疫区证明》,以及用于检疫追溯的“耳标”)的具体规定。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机关和相关公职人员如若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现有的相关法规如若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对预防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能起到遏制作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想食品安全的根本好转,通过不断完善相关食品法规,加强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食品监督应在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做大量的艰苦的工作。真正做到从田头到餐桌,从工厂到口中,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调整、整合现有的农业、环保、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林牧渔业等部门职责,形成更加权威,更加统一,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加强质量工作、确保食品安全,重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指日可待。
三、食品安全要增强责任意识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不健全吗?监管真的没有发挥作用吗?众所周知,我国每年大量出口到国外的食品就很少发生类似的问题,这不仅让人们产生一种疑问,我国国内食品生产与出口国外的食品生产的监管、执行的法规制度和行业标准真的有别吗?回答是否定的。问题就出在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公职人员和生产企业没有把国人的健康和外国人的健康放在同等的高度,没有尽到各自的责任。在众多的孩子和民众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惨重代价面前,我们应该汲取的经验教训太多了。目前食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从根本上来个彻底解决的时候!如果继续这样没完没了地出问题,没完没了地让整个社会因食品而恐慌,食品行业发展前景令人担忧。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从原料供应、生产、销售到再加工再到消费的多个环节,只要各个环节监管机关和公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每个管理机构和环节相互监督,各负其责,重视自己,尊重国人,确实建立一个有效的、常态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组成部分的法律和行政责任清晰,才是食品安全的保证。为此,应该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环境保护、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使国民了解食品卫生,珍爱食品生产环境,坚守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树立全民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和责任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提高违法成本,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对从业者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诚信建设,培养自律精神,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质量责任意识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关键词】食品安全;有效监管;责任意识
一、食品问题多多谁的错
2012年从年初的中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某某集团生产和销售被一种禁用药物污染的猪肉制品被媒体曝光,到近期的镉超标大米、奶粉问题,再结合近年来,一个接着一个食品安全问题诸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事件、毒大米事件、红心鸭蛋事件、苏丹红事件、毒豇豆事件、“问题蔬菜”事件、“毒韭菜”、“黑豆腐”作坊事件、“地沟油”等等事件,都无一例外进入民众的视线,不断“挑逗”着公众本已绷紧的神经,问题食品越来越多,问题食品越来越让民众感到不安,成为人们持续关注的热点。人们不断在问为什么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何在呢?是法规制度不健全?还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是有关标准不完善?还是生产企业和相关人员诚信出了问题?诸多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很多相似之处,无一不是由一些缺失基本良知的专业人士和缺乏诚信的生产企业在利益驱动下共同合谋,从食品的养殖、加工等各生产环节形成一个违规、违章产业链条,相关监管部门等各道关口形同虚设,从而酿成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
诸多令人关切的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不断发生,都恰恰是缘于相关监管主体的责任缺失和法规制度不落实。在对“瘦肉精”事件所做的救火工作中,人们确实能看到党委、政府、公安、监察、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的身影。当然不能否认联合工作组督促查办案件的积极作用,问题是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由谁来负责。不能只是媒体曝光一起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管理部门不是出来表个态,用对某事高度重视,组织什么专家组,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一批“倒霉”的渎职的人员和违法犯罪分子,完善相关法规之类的套路,敷衍媒体、敷衍公众。
二、食品安全重在有效监管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从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我们仅从监管职能部门可以发现,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食品生产标准不明确或无标准或标准滞后、食品检验机构不很好履行职责、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态度暧昧、事故风险等级评估不完备、对食品安全违法行惩处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同时也应该看到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已从法律法规到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惩治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条款和惩治食品安全渎职罪的条款,还有诸如肉猪运输、流通需要持有“三证一标”(《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合格证明》和《非疫区证明》,以及用于检疫追溯的“耳标”)的具体规定。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机关和相关公职人员如若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现有的相关法规如若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对预防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能起到遏制作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想食品安全的根本好转,通过不断完善相关食品法规,加强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食品监督应在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做大量的艰苦的工作。真正做到从田头到餐桌,从工厂到口中,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调整、整合现有的农业、环保、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林牧渔业等部门职责,形成更加权威,更加统一,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加强质量工作、确保食品安全,重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指日可待。
三、食品安全要增强责任意识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不健全吗?监管真的没有发挥作用吗?众所周知,我国每年大量出口到国外的食品就很少发生类似的问题,这不仅让人们产生一种疑问,我国国内食品生产与出口国外的食品生产的监管、执行的法规制度和行业标准真的有别吗?回答是否定的。问题就出在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公职人员和生产企业没有把国人的健康和外国人的健康放在同等的高度,没有尽到各自的责任。在众多的孩子和民众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惨重代价面前,我们应该汲取的经验教训太多了。目前食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从根本上来个彻底解决的时候!如果继续这样没完没了地出问题,没完没了地让整个社会因食品而恐慌,食品行业发展前景令人担忧。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从原料供应、生产、销售到再加工再到消费的多个环节,只要各个环节监管机关和公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每个管理机构和环节相互监督,各负其责,重视自己,尊重国人,确实建立一个有效的、常态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组成部分的法律和行政责任清晰,才是食品安全的保证。为此,应该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环境保护、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使国民了解食品卫生,珍爱食品生产环境,坚守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树立全民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和责任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提高违法成本,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对从业者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诚信建设,培养自律精神,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质量责任意识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