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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 3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0]9号),原广西地质矿产厅、广西土地管理局、海洋开发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海洋局)的职能和机关人员并入广西国土资源厅,广西国土资源厅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