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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事纠纷的伦理性、公益性和特殊性,传统民事法庭审理家事案件已无法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建立家事审判庭具有急迫性。构建我国的家事审判庭首先要选择家事审判庭的模式,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情况,单一的家事法庭模式应是最适合的选择。构建单一的家事法庭模式主要从法官的选任、家事法庭的受案范围和相关的配套制度三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