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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必须突出以权益保障和民生建设为导向的统筹发展思路,在“确权维权”中夯实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多予放活”中优化发展的制度保障。如何实现“给钱”和“放权”的良性互动,形成一套确保钱不乱花、权不滥用、综合配套的制度机制,是对领导机关统筹发展能力的新考验。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立足于保障和发展城乡居民的自由和权益,以民生促进民主、以民主保障民生,在确保农民财产权、农民自治权、农民迁徙权方面,进行了若干创新性的制度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与公民共创共享幸福生活的制度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