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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的法文化传统始于儒家的社会理想,是所谓“以德去刑”之极端;随着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法治精神的东渐与公民意识在中国的成长,特别是近两年不断曝光的民事大案,“无讼”传统受到了猛烈冲击;公民的诉讼权要求促使这一传统观念的内核发生裂变;而当前中国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为“无讼”传统的延续带来一线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