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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训练、感悟是语文教学众多策略中的两个基本向度,曾分别成为教学改革的核心词,也因此有相互抗衡之势,甚至被置于对立面。而2011年版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的定义,引起广大教师对“语言文字运用”的重视,为语文教学确立了新的坐标。这一坐标正是以感悟与训练互为经纬,让训练在感悟的基础上推进,感悟在训练的落实中生发,在两者的相辅相成中,引导学生触摸语言的温度,感悟语言的思想,体会语言的精妙,学习语言的表达。
关键词:语文教学;感悟;训练;语言文字运用
中图分类号:G62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4)03-0072-03
有这样一些词语,语文教师特别熟悉:体验、感受、熏陶、分析、比较、讨论、探究、积累……在语文课堂中,这些已经成为重要的教学方法。笔者以为,这些众多的方法有两个基本的向度,那就是训练和感悟。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两个在语文教学中无法绕开的教学策略,一直在抗衡、较劲,已经成为教学改革的焦点。
一、训练到感悟的更替,教学改革的重心转移
上个世纪90年代,“训练”是我国语文教学改革的关键词。再次翻开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可以发现,“训练”出现的频次超过了20次。
其实,语文教学要重视训练早已成为一种共识,包括叶圣陶、张志公、吕叔湘等老一辈语文教育名家在这方面均有论述。叶圣陶先生曾这样说:“学生须能读书,须能作文,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最终目的为: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此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1]在叶老看来,训练是语文教学的基本的、主要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语文课的最终目的——自能读书、自能作文,说到底就是提高借助语言实现交际的能力。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语文的工具性特征。而要熟练地运用一种工具,自然就离不开专业的训练。正如张志公先生所说:“用了‘语文’这个名称,表明在这门功课里要向学生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
然而,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训练”一词几乎销声匿迹,仅在“教学建议四”中提到。而原大纲中仅在作文教学提示中出现过一次的“感受”一词却出现了18次,其中,涉及阅读教学的有11次之多。这充分表明语文课堂教学改革重心的转移,“人文感悟”自然成为此后课堂教学的重点内容。
这种变化不难解释。进入新世纪,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重大文件的发布,“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等教育思想充盈着时代的气息,为新一轮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明确了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从大纲的“(小学语文)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人文性”自然成为大家新的关注点。在不少人看来,以“训练”为主要手段的教学已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
二、以“语用”为核心,教学坐标的重新确立
从“训练”到“感悟”,语文教学指导性文件中的变化,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广大教师对“训练”讳莫如深。有人甚至开始对“训练”进行“讨伐”,将“语文训练”视作是应试教育的产物。
然而,教学改革实践表明,一些感悟式的教学离开了语言文字训练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课堂跟着感觉走,“语文素养的提高”很难真正得到落实。
一些专家、学者坚持为“训练”辩护,钱梦龙先生认为训练是语文教学的基本形态,他说:“我坚信:生动活泼的、高质量的语文教育,只能是生动活泼的、高质量的语文训练的结果。”[3]
细读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并没有否定“训练”的价值,只是在表述上换用了“实践”:“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吴忠豪教授认为:“语文实践在语文课堂上的具体体现就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训练。”[4]训练与实践在含义上应该有所区别,实践比训练似乎更主动些,但无论是实践还是训练显然都强调人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二元对立论是有失偏颇的,两者需要在课堂中的融合。历经十年的课改探索,课标修订从某种意义上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应。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语文课程进行了定义:“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专家解读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到“语言文字运用”上。温儒敏教授在谈到语文课程“坚持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时,特别强调“语文课程应该将人文关怀和道德品格的教育、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的教育,融入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中”[5]。
语文中蕴含的文化内容、人文精神的把握需要以“感悟”的方式来体会,而语言的表达、方法的运用等需要通过“训练”的途径来实现。其实,两者就如精神与肉体、思想与语言一样,是很难分开的,任何刻意的孤立与分开都是片面的。巢宗祺教授在谈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时这样讲:“我想,训练是必要的。语文素养的内涵很丰富,……这里面有的部分要靠训练来培养……有的部分则要通过激发学生内在的兴趣和动力,创造良好的氛围,引导他们读书,丰富积累,投入到广泛的语言文字运用实践中去,使他们在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中获得提高,在追求发现、创新的探究活动中得到发展。总之,语文素养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养成。”[6]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语文课程的核心任务或者说独当之任为语言文字的运用(简称“语用”),正是为语文教学确定了一个新的坐标体系。在这一坐标系中,教学应该将“感悟”与“训练”互为经纬,找到其最好的交叉点,真正体现语文“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实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标。
关键词:语文教学;感悟;训练;语言文字运用
中图分类号:G62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4)03-0072-03
有这样一些词语,语文教师特别熟悉:体验、感受、熏陶、分析、比较、讨论、探究、积累……在语文课堂中,这些已经成为重要的教学方法。笔者以为,这些众多的方法有两个基本的向度,那就是训练和感悟。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两个在语文教学中无法绕开的教学策略,一直在抗衡、较劲,已经成为教学改革的焦点。
一、训练到感悟的更替,教学改革的重心转移
上个世纪90年代,“训练”是我国语文教学改革的关键词。再次翻开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可以发现,“训练”出现的频次超过了20次。
其实,语文教学要重视训练早已成为一种共识,包括叶圣陶、张志公、吕叔湘等老一辈语文教育名家在这方面均有论述。叶圣陶先生曾这样说:“学生须能读书,须能作文,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最终目的为: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此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1]在叶老看来,训练是语文教学的基本的、主要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语文课的最终目的——自能读书、自能作文,说到底就是提高借助语言实现交际的能力。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语文的工具性特征。而要熟练地运用一种工具,自然就离不开专业的训练。正如张志公先生所说:“用了‘语文’这个名称,表明在这门功课里要向学生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
然而,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训练”一词几乎销声匿迹,仅在“教学建议四”中提到。而原大纲中仅在作文教学提示中出现过一次的“感受”一词却出现了18次,其中,涉及阅读教学的有11次之多。这充分表明语文课堂教学改革重心的转移,“人文感悟”自然成为此后课堂教学的重点内容。
这种变化不难解释。进入新世纪,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重大文件的发布,“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等教育思想充盈着时代的气息,为新一轮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明确了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从大纲的“(小学语文)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人文性”自然成为大家新的关注点。在不少人看来,以“训练”为主要手段的教学已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
二、以“语用”为核心,教学坐标的重新确立
从“训练”到“感悟”,语文教学指导性文件中的变化,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广大教师对“训练”讳莫如深。有人甚至开始对“训练”进行“讨伐”,将“语文训练”视作是应试教育的产物。
然而,教学改革实践表明,一些感悟式的教学离开了语言文字训练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课堂跟着感觉走,“语文素养的提高”很难真正得到落实。
一些专家、学者坚持为“训练”辩护,钱梦龙先生认为训练是语文教学的基本形态,他说:“我坚信:生动活泼的、高质量的语文教育,只能是生动活泼的、高质量的语文训练的结果。”[3]
细读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并没有否定“训练”的价值,只是在表述上换用了“实践”:“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吴忠豪教授认为:“语文实践在语文课堂上的具体体现就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训练。”[4]训练与实践在含义上应该有所区别,实践比训练似乎更主动些,但无论是实践还是训练显然都强调人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二元对立论是有失偏颇的,两者需要在课堂中的融合。历经十年的课改探索,课标修订从某种意义上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应。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语文课程进行了定义:“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专家解读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到“语言文字运用”上。温儒敏教授在谈到语文课程“坚持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时,特别强调“语文课程应该将人文关怀和道德品格的教育、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的教育,融入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中”[5]。
语文中蕴含的文化内容、人文精神的把握需要以“感悟”的方式来体会,而语言的表达、方法的运用等需要通过“训练”的途径来实现。其实,两者就如精神与肉体、思想与语言一样,是很难分开的,任何刻意的孤立与分开都是片面的。巢宗祺教授在谈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时这样讲:“我想,训练是必要的。语文素养的内涵很丰富,……这里面有的部分要靠训练来培养……有的部分则要通过激发学生内在的兴趣和动力,创造良好的氛围,引导他们读书,丰富积累,投入到广泛的语言文字运用实践中去,使他们在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中获得提高,在追求发现、创新的探究活动中得到发展。总之,语文素养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养成。”[6]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语文课程的核心任务或者说独当之任为语言文字的运用(简称“语用”),正是为语文教学确定了一个新的坐标体系。在这一坐标系中,教学应该将“感悟”与“训练”互为经纬,找到其最好的交叉点,真正体现语文“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实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