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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土地财政”的特点及存在问题,提出“土地财政”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划分的不合时宜,它是土地财政权力过度集中于地方,导致地方对土地财政收入的过度依赖引起的。我们应以法制为基础上,立足“供”、“需”双方,建立土地收入基金和开征物业税的方式,双管齐下解决问题,实现“土地财政”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