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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委前不九下发了《关于取消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通知》(原文见本刊各市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指出,参照今年国务院所发的有关行政审批的文件精神,“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资料,不再办理该项业务。”也就是说,在2001年开始执行的《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将要被改变,“综合验收”将不再作为收楼的验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