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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我国已进入区域经济加速融合、 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快的关键时期.可以预见,在经济合作区域内也将迎来企业并购的浪潮.文章首先分析了反垄断法域外审查区域合作的法理依据和法律价值,并评述了欧盟以及亚太经合组织的反垄断法域外审查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域外审查的区域合作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