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新闻聚合媒体兴起,通过深度链接技术向公众更加广泛地提供内容,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著作权侵权问题。对于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新闻作品,实务中一般认定聚合媒体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司法实践采用的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都存在缺陷。聚合媒体的行为亦不适用避风港原则。201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在不正当行为部分修订了相关条款,因此,对于新闻聚合媒体的转载挪用新闻作品的行为,法院应优先适用特别法即著作权法来对著作权人予以救济。但如果存在时事新闻转载等著作权法规制范围之外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