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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4日16时30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理工大学考点A考场D区。此时距离该场英语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的时间,考生们聚精会神,准备发起最后的冲刺。报考了上海某著名高校的李某也是其中之一,紧张不安的他正时不时地翻看着手中的橡皮擦。这可能是李某人生中最煎熬的30分钟了:几个月来投入能否收到回报就看这最后的30分钟,更重要的是今后升职加薪也都寄托在这30分钟上,可谓成败在此一举。突然,橡皮擦发出了“神秘”的光亮,耳旁也传来了“期许已久”的信息……
刘老师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监考人员,同时也负责D区的监考工作。上午在这个考场里,他已经抓获了一名用作弊器作弊的考生,此刻的他凝视着每一位正在做最后一搏的考生,“这些考生只要熬过这最后的30分钟就好了。”刘老师心里这样想。然而有个疑问却始终困扰着他,可究竟是什么问题呢?刘老师再次巡视考场内的一切。
对了,就是那个学生,几次从袖笼里取出橡皮擦……咦!又是橡皮擦!!!
“包过”的研究生考试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检察官王喆骅坐在笔者对面,正在讲述这起发生于去年年底的研究生考试作弊案件。
“这起案件,最初是考场内的监考老师现场抓获2名考生用特殊的‘橡皮擦’、米粒耳机等器材作弊,考点老师上报上海教育考试院。考试院敏锐地发现2名作弊考生和其他7名考生都是以同一家公司名义报名,且投报的学校、专业等多处相同,当即把这个情况反馈考场。考场老师即刻在考试结束前,找到了其他7名考生。结果并不出人意料,7名考生向考場承认作弊并上缴同样的作弊器材。”
也正是这样一出“考场现形”的闹剧,揭开了背后隐藏的一起组织考试作弊的案件。
家住安徽的宋某在当地经营着一家教育培训公司,长期从事考试培训的生意,每年年底开考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也是核心业务之一。2016年8月,当新一轮研究生考试报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时,精明的宋某也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宋某到案后交代,其通过朋友圈、网络等途径发布了‘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包过’的‘广告’。这些所谓考试包过的广告自然也引起了部分人的兴趣。很快,宋某的朋友吕某和芦某二人主动联系宋某,并约定‘包过费用’,宋某收取吕某1万元、芦某1.5万元。”王检察官娓娓道来。
计划一经商定,三人便如约开始“各司其职”。宋某负责作弊设备的准备及帮助考生报名。吕某仿效宋某,也通过网络发布广告以2.5万~3万的价格招揽了7名考生,支付给宋某7万。芦某则经他人介绍招揽了2名考生收取了9万。9名考生的信息都汇总到宋某处,后均以上海某园林绿化公司员工的身份选报了上海理工大学考点。
至此,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
狗肉要卖,羊头也要挂
“当然,宋某等人‘自我保护意识’也相当强,掩饰犯罪的手段相当老练。”宋某等三人经筹划,由吕某向北京某山庄租用了教室,在12月初,组织了一场看似正规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培训,内容包括英语和中文写作,来自全国各地50余名考生参加,其中也包括那9名已经“包过”的考生。
当然,这个所谓正规的培训内容显然也是因人而异的。对于那些寒窗苦读的考生来说,这场培训就像是考前最后的冲刺一样重要;而对于9名“包过”的考生来说,这场培训有其特殊的意义——宋某等3人,在培训期间告知了这些人,考试将使用器材,器材将于考前统一发放。
值得一提的是,宋某等人还“周到”地要求考生之间,不许互留联系方式,更不能互加微信。据宋某当庭交代,主要也是怕组织作弊消息外泄,功亏一篑。以正规培训的方式打幌子,实则暗中部署作弊事宜,此等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也凸显了宋某等人犯罪行为具有非常强的组织性和计划性。
就在考前一周,宋某在收到了米粒耳机、显示器等作弊器材后,第一时间微信图片发给吕某、芦某。芦某“点赞”呼应。后,宋某指使马仔将作弊器材带至上海,与芦某共同发放给学生并传授使用的方法。这时,宋某还特意关照马仔向每名考生收取了1000元的押金,即 “有偿”使用,“事后”回收。“主要是怕作弊器材流出导致我们组织作弊的事情曝光,也是给学生一点压力。”面对办案人员,宋某如实交代。
所有事项均已准备完毕,与众多考生一样,宋某等人也在等待着考试的来临。就在开考前,宋某通过网络将上海理工大学考场布局一一踩点,对于9名考生所在的教室、方位一一掌握。“这是为场外选择精确的方位,架设信号发射器发射作弊信息做的准备”。
“开考以后,迅速组织枪手答题,并且通过发射装置将答案发送给场内那些考生。”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考生李某焦急地等待着答案的一幕。这一切,都被监考老师监控。
“回顾本案,宋某等三名被告人原本就有从事教育行业的经历,对培训考试流程非常熟悉。对于考点,甚至是考场的监管情况也进行过细致的研究。另一方面,尽管从司法角度来看吕某和芦某两人并没有前科劣迹,但是从2人与宋某一起策划、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程序严谨、手段老练、获利数额之大,足以显示三人的贪心。”对于三名被告人的印象,检察官回忆说。“宋某就更不用说了。在大学学习期间,就因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200余名学生的计算机、20余名公共英语专业学生的证书,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刑。也正是这个原因,宋某是大学肄业而非毕业,此次再度触犯法律可以说是情节恶劣。更何况,教育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学历与每个人的前途戚戚相关。此次,宋某等3人是在全国性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对考试秩序的破坏、对社会公信力的侵害是严重的。试想一下,如果这些考生没有被查获,侥幸考上了,不就意味着掠夺了本应属于十余载寒窗苦读考生们的成功和荣耀吗?公平何在?”
正义不会缺席
据悉,该案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所办理的第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依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该院对标“庭审证据”要求,在公安机关侦查时便依法介入、引导取证,补强、完善了指控犯罪证据链,使得宋某等三名被告人无法抵赖,也保障了法院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
刘老师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监考人员,同时也负责D区的监考工作。上午在这个考场里,他已经抓获了一名用作弊器作弊的考生,此刻的他凝视着每一位正在做最后一搏的考生,“这些考生只要熬过这最后的30分钟就好了。”刘老师心里这样想。然而有个疑问却始终困扰着他,可究竟是什么问题呢?刘老师再次巡视考场内的一切。
对了,就是那个学生,几次从袖笼里取出橡皮擦……咦!又是橡皮擦!!!
“包过”的研究生考试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检察官王喆骅坐在笔者对面,正在讲述这起发生于去年年底的研究生考试作弊案件。
“这起案件,最初是考场内的监考老师现场抓获2名考生用特殊的‘橡皮擦’、米粒耳机等器材作弊,考点老师上报上海教育考试院。考试院敏锐地发现2名作弊考生和其他7名考生都是以同一家公司名义报名,且投报的学校、专业等多处相同,当即把这个情况反馈考场。考场老师即刻在考试结束前,找到了其他7名考生。结果并不出人意料,7名考生向考場承认作弊并上缴同样的作弊器材。”
也正是这样一出“考场现形”的闹剧,揭开了背后隐藏的一起组织考试作弊的案件。
家住安徽的宋某在当地经营着一家教育培训公司,长期从事考试培训的生意,每年年底开考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也是核心业务之一。2016年8月,当新一轮研究生考试报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时,精明的宋某也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宋某到案后交代,其通过朋友圈、网络等途径发布了‘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包过’的‘广告’。这些所谓考试包过的广告自然也引起了部分人的兴趣。很快,宋某的朋友吕某和芦某二人主动联系宋某,并约定‘包过费用’,宋某收取吕某1万元、芦某1.5万元。”王检察官娓娓道来。
计划一经商定,三人便如约开始“各司其职”。宋某负责作弊设备的准备及帮助考生报名。吕某仿效宋某,也通过网络发布广告以2.5万~3万的价格招揽了7名考生,支付给宋某7万。芦某则经他人介绍招揽了2名考生收取了9万。9名考生的信息都汇总到宋某处,后均以上海某园林绿化公司员工的身份选报了上海理工大学考点。
至此,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
狗肉要卖,羊头也要挂
“当然,宋某等人‘自我保护意识’也相当强,掩饰犯罪的手段相当老练。”宋某等三人经筹划,由吕某向北京某山庄租用了教室,在12月初,组织了一场看似正规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培训,内容包括英语和中文写作,来自全国各地50余名考生参加,其中也包括那9名已经“包过”的考生。
当然,这个所谓正规的培训内容显然也是因人而异的。对于那些寒窗苦读的考生来说,这场培训就像是考前最后的冲刺一样重要;而对于9名“包过”的考生来说,这场培训有其特殊的意义——宋某等3人,在培训期间告知了这些人,考试将使用器材,器材将于考前统一发放。
值得一提的是,宋某等人还“周到”地要求考生之间,不许互留联系方式,更不能互加微信。据宋某当庭交代,主要也是怕组织作弊消息外泄,功亏一篑。以正规培训的方式打幌子,实则暗中部署作弊事宜,此等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也凸显了宋某等人犯罪行为具有非常强的组织性和计划性。
就在考前一周,宋某在收到了米粒耳机、显示器等作弊器材后,第一时间微信图片发给吕某、芦某。芦某“点赞”呼应。后,宋某指使马仔将作弊器材带至上海,与芦某共同发放给学生并传授使用的方法。这时,宋某还特意关照马仔向每名考生收取了1000元的押金,即 “有偿”使用,“事后”回收。“主要是怕作弊器材流出导致我们组织作弊的事情曝光,也是给学生一点压力。”面对办案人员,宋某如实交代。
所有事项均已准备完毕,与众多考生一样,宋某等人也在等待着考试的来临。就在开考前,宋某通过网络将上海理工大学考场布局一一踩点,对于9名考生所在的教室、方位一一掌握。“这是为场外选择精确的方位,架设信号发射器发射作弊信息做的准备”。
“开考以后,迅速组织枪手答题,并且通过发射装置将答案发送给场内那些考生。”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考生李某焦急地等待着答案的一幕。这一切,都被监考老师监控。
“回顾本案,宋某等三名被告人原本就有从事教育行业的经历,对培训考试流程非常熟悉。对于考点,甚至是考场的监管情况也进行过细致的研究。另一方面,尽管从司法角度来看吕某和芦某两人并没有前科劣迹,但是从2人与宋某一起策划、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程序严谨、手段老练、获利数额之大,足以显示三人的贪心。”对于三名被告人的印象,检察官回忆说。“宋某就更不用说了。在大学学习期间,就因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200余名学生的计算机、20余名公共英语专业学生的证书,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刑。也正是这个原因,宋某是大学肄业而非毕业,此次再度触犯法律可以说是情节恶劣。更何况,教育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学历与每个人的前途戚戚相关。此次,宋某等3人是在全国性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对考试秩序的破坏、对社会公信力的侵害是严重的。试想一下,如果这些考生没有被查获,侥幸考上了,不就意味着掠夺了本应属于十余载寒窗苦读考生们的成功和荣耀吗?公平何在?”
正义不会缺席
据悉,该案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所办理的第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依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该院对标“庭审证据”要求,在公安机关侦查时便依法介入、引导取证,补强、完善了指控犯罪证据链,使得宋某等三名被告人无法抵赖,也保障了法院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