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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工借款是清政府早期实业性借款之一.1887年,清政府为修堵黄河决口,在户部财用匮乏、各省协款不济的情况下,为应急需向英国汇丰银行筹借行平银100万两,是为第一次郑工借款;次年因用款不敷,再向汇丰银行筹借库平银100万两,即第二次郑工借款.两次郑工借款的举借过程,反映了清政府对外债作用的认识逐渐由军事领域向非军事领域延伸,表明其外债观念正发生着与前不同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