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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秦始皇本纪》1、本文[注释]1:“质子:……庄襄王子楚当时是以秦王的儿子被质赵国,所以称质子.”这段话有错.庄襄王子楚,是秦孝文王的儿子.他为质于赵时,孝文王还是太子,未当国君.那时当政的是孝文王的父亲,庄襄王的爷爷秦昭王.既然如此,子楚当时怎么会“以秦王的儿子”的身份为质于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