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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连宝,男,汉族,1981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宽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2008年7月到国有企业工作,先后任法律事务室一级科员、法律事务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室主任。2011年进入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书记员、仲裁员、仲裁庭庭长、副院长等岗位工作,不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调解仲裁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稳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