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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外国政要的名字翻译成中文,常常出现不分远近、难辨雌雄的各种版本。比如美国前国务卿先后有“希拉里”“希拉里·克林顿”“克林顿”以及“希拉里克林顿”“希拉里-克林顿”等多种译写。花样翻新的错误已成众口铄金之势,涉及千千万万个“洋窦娥”。
“空中国务卿”究竟叫什么 世界多数语系的姓名表述是名在先、姓在后,新闻报道为简洁故,通常省略亲昵的名而保留庄重的姓。对于女性而言,婚后一般随丈夫的姓氏,如菲律宾前总统阿罗约、阿根廷总统基什内尔等。其中有的再婚后坚持继续使用前夫姓氏,如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德国总理默克尔。如此操作模式已成常规,为大众所熟知和遵守。
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4年在任期间出访总里程95万英里、访问国家多达112个,因此被冠以“空中国务卿”之称。中文媒体因担心与其曾任美国总统的丈夫比尔·克林顿“混为一谈”,遂打破常规,直呼其名。如早在2000年1月中旬她计划竞选参议员时,诸如《希拉里要当议员克林顿妇唱夫随》之类的标题就见诸报端。这在客观、中性的国际新闻报道中显然有失庄重,也给人一种当事人仍“待字闺中”的感觉。令人欣慰的是,有的媒体在随后的报道中改用其姓氏,如2009年2月21日《美国国务卿克林顿抵京访华》。
也许是担心克林顿夫妇的姓名太有“夫妻相”,在“空中国务卿”任职的4年里,媒体在标题中转而错误地使用全称,如2011年9月《杨洁篪会见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等。直到目前,这种错误仍非常普遍。事实上,带有职务修饰的“克林顿”已清晰地表明身份,此处的名完全是添足之举。在一向视“短”为灵魂的标题中,全称更显得多余。好在美国人的名字总体较短,如果出现在动辄十几个汉字的俄罗斯人名中,标题将冗长得令人窒息。
今天回过头来看,布什2001年出任美国总统后,我们并没有担心其与曾任美国总统的父亲重姓而另起炉灶。所谓“老布什”“小布什”之说等都只是民间版本(美国民众则称“父布什”和“子布什”)。在正式报道中,媒体大都直呼其姓。
再反观对“国务卿克林顿”姓名的担心,其实还有一种“退而求其次”的译法,即直呼“克林顿夫人”。
政要译名也应讲究性别之美 “空中国务卿”的姓名译写还暴露了翻译上的随意性,从而导致性别混乱。根据有关规定,为体现性别的不同,翻译外国女性姓名时要使用带有女性特点的字。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大语种共规定了21个字,包括常见的“玛”、女字旁的“娃”、草字头的“蕾”和雨字头的“露”等。如果最初用21个字中的“琳”将“克林顿”校正为“克琳顿”,当再不会有后来的是是非非。
问题是,同一个姓氏“克林顿”,到夫人这里能随意改变吗?是否有违“夫唱妇随”这一古训?这也全是规定动作,而且有先例可援。如上世纪60年代美国性感影星玛丽莲·梦露,她父亲的姓氏就译为“门罗”,与提出“门罗主义”的美国第五任总统的英文“Monroe”完全相同。大而言之,在梦露这个家族中,包括其母在内的女性都姓“梦露”,男性都姓“门罗”。设想梦露的姓氏也译成“门罗”,其吸引力定会大打折扣。
事实上,除韩国、朝鲜、日本、越南、新加坡等国家外,其他不直接受汉字影响的外国女性,在性别的译写上也大抵如此。只是有的语种在性别用字上泾渭分明,让我们的译写省了心。如俄罗斯女性的姓氏要在父姓或夫姓后根据发音要求加“娃”“娜”或“卡娅”等后缀,这样契诃夫、普希金和奥斯特洛夫斯基等文学家的妻子和女儿(当然是出嫁之前)就分别姓“契诃娃”“普希金娜”和“奥斯特洛夫斯卡娅”。对于俄国人的这种做法,我们一直照单全收而没有违和感。相信适应了这种思维方式的俄语界人士,对于英美女性姓氏用“瓦”而不用“娃”,肯定感觉相当不自在。
就“希拉里”的译写而言,也存在着问题,至少内地不如没有严格规定的香港做的可取。港译版“希拉蕊”,虽被学术圈嘲讽为“稚嫩”(名字显然不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但其女性特点却跃然纸上。中国女性名字中带“蕊”的也比比皆是,与象征美丽、希望的“蓓蕾”近义。内地本是有法可依,根据对应的发音,当译为“希拉丽”。当年没有明确规定时,我们都译出“伊丽莎白”“朱丽叶”等柔美温润的姓氏。
约定俗成不等于“将就着用” 一个外语专名,可视情形译成多个汉语版本吗?答案是肯定的,汉译拥有自身的“版权”。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享受这一做法带来的“红利”。例如同为“America”,国家和民族译成“美利坚”,大陆和洲则译成“亚美利加”。而同一个“Georgia”,汉译则出现了三副面孔:“格鲁吉亚”(南高加索国家)、“佐治亚”(美国东南部一州)和“乔治亚”(一种建筑风格)。虽然不同版本是语源不同所致,但其益处显而易见:从名字上即可直接分辨开来,避免了冗余解释,也绝对不会出现2008年8月谷歌地图闹出的俄罗斯军队入侵美国佐治亚州的大乌龙。
从长远来看,不当的译写还有可能导致懂行者非议。美国人就不止一次要求将“奥巴马”译为“欧巴马”,因为从发音上“欧”更接近;将“白宫”改译为“白屋”或“白房”,因为英语中的“house”从没有“宫殿”这一臆造义项;将“state”译成“国”,否则“美利坚合众国”就成无源之水。虽说译写是汉语自家的事,但我们在2005年确应韩国要求将汉城改为“首尔”。也许有人坚持遵守“约定俗成”的译写原则,即长期形成的表述,即使不当,也当沿用之。
实际上,至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止一两个外国政要的人名在译写上受到“不公平待遇”。南非的两个“祖马”都身居要职,多少年来新闻标题要么不辨雌雄,要么费心加注。如严格按照规定,女“祖马”译成“祖玛”即迎刃而解。为凸显阿根廷总统的性别,标题同样费尽心机:要么使用其名“克里斯蒂娜”(此时想到了女字旁),如2015年1月30日《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将访华》;要么人为地加上“女”字,如2014年1月23日《阿根廷女总统沉默多日后首度公开讲话》。在不专门讨论女权主义的文章中,标题如此处理也很不妥当。
比较而言,美国政坛高层女性姓名错译的例子就更多:前国务卿赖斯本该为“赖丝”,前众议长佩洛西应为“佩洛茜”,国防部前副部长弗诺努瓦中的“瓦”也应改成俄语人名常用的“娃”字等。至于普通女性因错译而“扑朔迷离”的,则更是数不胜数。因此,姓名译写上的拨乱反正,“解救”的不是一两个政要,而是众多“洋窦娥”。
总之,如果当初按照规定译成“希拉丽·克琳顿”,当不会有这么多“补台”动作。?笪
(陈效卫)
“空中国务卿”究竟叫什么 世界多数语系的姓名表述是名在先、姓在后,新闻报道为简洁故,通常省略亲昵的名而保留庄重的姓。对于女性而言,婚后一般随丈夫的姓氏,如菲律宾前总统阿罗约、阿根廷总统基什内尔等。其中有的再婚后坚持继续使用前夫姓氏,如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德国总理默克尔。如此操作模式已成常规,为大众所熟知和遵守。
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4年在任期间出访总里程95万英里、访问国家多达112个,因此被冠以“空中国务卿”之称。中文媒体因担心与其曾任美国总统的丈夫比尔·克林顿“混为一谈”,遂打破常规,直呼其名。如早在2000年1月中旬她计划竞选参议员时,诸如《希拉里要当议员克林顿妇唱夫随》之类的标题就见诸报端。这在客观、中性的国际新闻报道中显然有失庄重,也给人一种当事人仍“待字闺中”的感觉。令人欣慰的是,有的媒体在随后的报道中改用其姓氏,如2009年2月21日《美国国务卿克林顿抵京访华》。
也许是担心克林顿夫妇的姓名太有“夫妻相”,在“空中国务卿”任职的4年里,媒体在标题中转而错误地使用全称,如2011年9月《杨洁篪会见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等。直到目前,这种错误仍非常普遍。事实上,带有职务修饰的“克林顿”已清晰地表明身份,此处的名完全是添足之举。在一向视“短”为灵魂的标题中,全称更显得多余。好在美国人的名字总体较短,如果出现在动辄十几个汉字的俄罗斯人名中,标题将冗长得令人窒息。
今天回过头来看,布什2001年出任美国总统后,我们并没有担心其与曾任美国总统的父亲重姓而另起炉灶。所谓“老布什”“小布什”之说等都只是民间版本(美国民众则称“父布什”和“子布什”)。在正式报道中,媒体大都直呼其姓。
再反观对“国务卿克林顿”姓名的担心,其实还有一种“退而求其次”的译法,即直呼“克林顿夫人”。
政要译名也应讲究性别之美 “空中国务卿”的姓名译写还暴露了翻译上的随意性,从而导致性别混乱。根据有关规定,为体现性别的不同,翻译外国女性姓名时要使用带有女性特点的字。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大语种共规定了21个字,包括常见的“玛”、女字旁的“娃”、草字头的“蕾”和雨字头的“露”等。如果最初用21个字中的“琳”将“克林顿”校正为“克琳顿”,当再不会有后来的是是非非。
问题是,同一个姓氏“克林顿”,到夫人这里能随意改变吗?是否有违“夫唱妇随”这一古训?这也全是规定动作,而且有先例可援。如上世纪60年代美国性感影星玛丽莲·梦露,她父亲的姓氏就译为“门罗”,与提出“门罗主义”的美国第五任总统的英文“Monroe”完全相同。大而言之,在梦露这个家族中,包括其母在内的女性都姓“梦露”,男性都姓“门罗”。设想梦露的姓氏也译成“门罗”,其吸引力定会大打折扣。
事实上,除韩国、朝鲜、日本、越南、新加坡等国家外,其他不直接受汉字影响的外国女性,在性别的译写上也大抵如此。只是有的语种在性别用字上泾渭分明,让我们的译写省了心。如俄罗斯女性的姓氏要在父姓或夫姓后根据发音要求加“娃”“娜”或“卡娅”等后缀,这样契诃夫、普希金和奥斯特洛夫斯基等文学家的妻子和女儿(当然是出嫁之前)就分别姓“契诃娃”“普希金娜”和“奥斯特洛夫斯卡娅”。对于俄国人的这种做法,我们一直照单全收而没有违和感。相信适应了这种思维方式的俄语界人士,对于英美女性姓氏用“瓦”而不用“娃”,肯定感觉相当不自在。
就“希拉里”的译写而言,也存在着问题,至少内地不如没有严格规定的香港做的可取。港译版“希拉蕊”,虽被学术圈嘲讽为“稚嫩”(名字显然不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但其女性特点却跃然纸上。中国女性名字中带“蕊”的也比比皆是,与象征美丽、希望的“蓓蕾”近义。内地本是有法可依,根据对应的发音,当译为“希拉丽”。当年没有明确规定时,我们都译出“伊丽莎白”“朱丽叶”等柔美温润的姓氏。
约定俗成不等于“将就着用” 一个外语专名,可视情形译成多个汉语版本吗?答案是肯定的,汉译拥有自身的“版权”。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享受这一做法带来的“红利”。例如同为“America”,国家和民族译成“美利坚”,大陆和洲则译成“亚美利加”。而同一个“Georgia”,汉译则出现了三副面孔:“格鲁吉亚”(南高加索国家)、“佐治亚”(美国东南部一州)和“乔治亚”(一种建筑风格)。虽然不同版本是语源不同所致,但其益处显而易见:从名字上即可直接分辨开来,避免了冗余解释,也绝对不会出现2008年8月谷歌地图闹出的俄罗斯军队入侵美国佐治亚州的大乌龙。
从长远来看,不当的译写还有可能导致懂行者非议。美国人就不止一次要求将“奥巴马”译为“欧巴马”,因为从发音上“欧”更接近;将“白宫”改译为“白屋”或“白房”,因为英语中的“house”从没有“宫殿”这一臆造义项;将“state”译成“国”,否则“美利坚合众国”就成无源之水。虽说译写是汉语自家的事,但我们在2005年确应韩国要求将汉城改为“首尔”。也许有人坚持遵守“约定俗成”的译写原则,即长期形成的表述,即使不当,也当沿用之。
实际上,至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止一两个外国政要的人名在译写上受到“不公平待遇”。南非的两个“祖马”都身居要职,多少年来新闻标题要么不辨雌雄,要么费心加注。如严格按照规定,女“祖马”译成“祖玛”即迎刃而解。为凸显阿根廷总统的性别,标题同样费尽心机:要么使用其名“克里斯蒂娜”(此时想到了女字旁),如2015年1月30日《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将访华》;要么人为地加上“女”字,如2014年1月23日《阿根廷女总统沉默多日后首度公开讲话》。在不专门讨论女权主义的文章中,标题如此处理也很不妥当。
比较而言,美国政坛高层女性姓名错译的例子就更多:前国务卿赖斯本该为“赖丝”,前众议长佩洛西应为“佩洛茜”,国防部前副部长弗诺努瓦中的“瓦”也应改成俄语人名常用的“娃”字等。至于普通女性因错译而“扑朔迷离”的,则更是数不胜数。因此,姓名译写上的拨乱反正,“解救”的不是一两个政要,而是众多“洋窦娥”。
总之,如果当初按照规定译成“希拉丽·克琳顿”,当不会有这么多“补台”动作。?笪
(陈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