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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Cookie信息的商业利用,网络服务商应充分考量信息内容的敏感度,确保网络用户享有充分的选择自由。以我国Cookie技术与隐私权纠纷第一案为例,重新审视精准广告推送一般不构成隐私侵权的裁判立场,对于个人网络痕迹不能一概采取“默示许可”,而“严重损害后果”之认定亦应从宽。在规制路径的设计上,有必要厘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界限,并根据数据的属性和用途划分隐私风险的层级,基于具体信息利用场景进行提示义务的配置和治理框架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