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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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调査研究,讨论门诊病案的价值和门诊病案的保留原则。①含有临床科室认为医疗上有保留需要的病种;②涉及劳动保护和伤残评定的职业病和运动员病案;③涉及法律事务的病案;④高干和外宾病案;⑤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和保留的病案;⑥不含以上各项,但利用率较高的病案,以上6条保留原则中1~5项也可作为新建门诊病案的依据。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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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科大学 第三医院门诊部 100083,北京医科大学 第三医院门诊部 100083,北京医科大学 第三医院门诊部 100083,北京医科大学 医院管理研究室 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