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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奠基人之一。他十分重视国内民族问题,在协助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处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同时,在民族法制建设方面提出过不少精辟论断,阐发了许多深刻思想。董必武的民族法制建设思想不断充实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并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进行及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至今还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深入研究董必武的民族法制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且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解决中国现实的民族问题,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