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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国家鼓励农民多种粮的政策感召下,我打算扩大水稻种植面积,但又苦干没有土地。说来也巧,我村村民罗某因女儿外出打工缺乏劳力,有多余土地5亩正要出租。我与他商量,要求租给我耕种,可罗某说要租给他妹妹。而他妹妹早已出嫁,在邻村落了户,已不属我村村民,怎能承包我村的土地呢?我找到村主任反映情况,但无论我和村主任怎样做工作,他就是不答应。请问,农村土地出租时,本村村民是否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