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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性案例制度作为我国行政司法理念与制度变革相结合的特色产物,其以"指导功能"为主的多元价值业已得到彰显与实践证成。然行政指导性案例制度面临诸如案件数量供不应求、案件功能界定偏离、案件参照效力模糊、案件监督渠道限制等困境或认识误区。为挖掘行政指导性案例制度的"潜能"并实现最大程度的释放,通过增加绝对数量、矫正功能定位、厘清效力边界、拓展监督渠道等措施对行政指导性案例制度重构应成为"理性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