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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宪政视野下,赋予被告人配偶拒证权的功能在于维系夫妻关系的和睦以及家庭关系的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2012)中赋予被告人配偶拒绝出庭作证的权利,但该规定却存在适用范围不合理,未出庭配偶审前陈述证据效力不明确等缺陷,使得这一制度在现行司法实践中不仅难以维护家庭和睦,甚至还存在损害真实发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