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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上学法律似乎有“越位”之嫌,但笔者以为法制教育不能只是几个政治老师或法制辅导员的事情,学校的法制教育应该是全方位、全员参与的事情,语文课上学法律既是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的需要,也是大语文教学观的体现。在语文教学中运用现代“法眼”来重新审视文本,适时渗透法制教育,使学生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中受到法制教育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