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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10年3月17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会上强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2010年是我国第1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部门、全过程、经科学设计的风险监测工作。要通过有效实施风险监测,真正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机制。据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